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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英文課程

本校大學部二、四技各系學生為106學年度(含)入學以前,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得依本要點與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於開學後第一週內備妥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提出申請,經認可通過者得免修以下課程:

(一) 四技日間部各系新生持註冊日前兩年以內通過CEFR B1等級程度者(含以上之英檢證明者),得免修英文(1)、英文(2)。各系學生持註冊日前兩年以內通過或在校期間通過CEFR B2等級程度者(含以上之英檢證明者),得免修英文(3)。

(二) 二技日間部、進修部各系新生持註冊日前兩年以內通過CEFR B1等級程度者(含以上之英檢證明者),得免修英文(一)(1)、英文(一)(2)課程。

(三) 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生或曾於英語系國家生活或就學一年(含)以上之學生。


自107學年度大學部二、四技入學學生(包含復學生、延修生)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得依本要點與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於各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內備妥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向語言中心提出申請,經認可通過者得免修以下課程:

(一) 四技日間部各系新生持註冊日前兩年以內通過TOEIC 650分(含) (TOEIC聽力320分,閱讀330分)以上之程度者(相關英文檢定項目列表如下),得免修英文四學分,科目依當年公告為主。各系學生持兩年內通過CEFR B2等級(含以上之英檢證明),得再免修英文二學分,科目依當年公告為主。

(二) 二技日間部、進修部各系新生持註冊日前兩年以內通過TOEIC 650分(含) (TOEIC聽力320分,閱讀330分)以上之程度者(相關英文檢定項目列表同下),得免修英文四學分,科目依當年公告為主。

(三) 以英語為母語之外籍生或曾於英語系國家生活或就學一年(含)以上之學生。

(四) 可證明曾受國中以上正式教育以英文為主要語言滿三年者。


英文檢定項目列表如下:

一、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級複試(全民英檢通過口說或寫作)。

二、新多益測驗 (NEW TOEIC) 650分(含)以上(聽力320分;閱讀330分)。

三、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50或ALTE LEVEL 3。

四、專業英文詞彙能力(PVQC) Expert Tier 3 + Spelling Tier 2。

五、大學院校英語能力測驗(CSEPT) 第二級 192分。

六、托福紙筆測驗 (ITP) 492分(含)以上。

七、托福網路測驗 (iBT) 60分(含)以上。

八、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5.0 級(含)以上。

九、或其它經認定之證照種類,標準等同全民英檢中級複試(含)以上。

十、相關CEFR等級英文檢定類別與其評分標準請參考教育部歐洲語言共同架構對照標準之網址或行政院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之網址。


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第1周內填妥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資料送至 語言中心 提出申請,由語言中心主任審核通過後得以免修。


學生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

(學校首頁→嘉義分部→行政單位教務組→表單下載→學生用表單→學生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

學分抵免申請審查流程:學生填表並檢附佐證→教務行政單位→課程所屬教學單位主管→教務行政單位。